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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工商联关于开展“亲清暖企行动”的实施意见
发布时间:2017-03-29 稿件来源:经济联络处 字体调整:  浏览次数:

各辖市、区工商联,镇江新区工商联,市直商(协)会,各有关民营企业:

 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省、市开展暖企大走访大调研的工作要求,坚持以“亲、清”政商关系为导向,通过发动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实地深入民营企业,开展以“服务助企、法律护企、文化润企、商会帮企”为主要内容的“亲清暖企行动”,促进“两个健康”,推动工商联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,戮力同心为谱写“两聚一高”镇江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。具体实施意见如下:

  一、活动内容

  (一)服务助企

  1、优化发展环境,开展“亲清”走访活动。

  一是开展集中走访调研。在3月底前,采取市工商联、辖市区工商联、基层商会三级联动方式,深入企业进行走访。市工商联:由市工商联领导带队,按照工商联工作联系制度,确定走访企业名单(见附件)和商会组织。辖市区工商联:参照市工商联做法,由各地工商联领导带队,原则上不交叉重复,走访本地企业,具体由各地自行安排和组织。各镇(街道)商会、行业(异地)商会:参照市和辖市区做法,走访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领域、各自商(协)会的企业,做到应“走”则“走”,能 “访”则“访”,尽可能扩大走访面。

  二是反映调处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。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在走访过程中,要熟悉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,了解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各地要将企业遇到的问题进行收集、梳理、汇总,及时反映给当地有关部门或政府,争取协调解决。各辖市区对自身难以解决的,上报市工商联“亲清暖企行动”领导小组办公室,争取在市级层面加以协调。

  2、加强平台建设,提升工商联服务能力。一是组建工商联经济服务专委会。创新服务手段,整合银行、会计师、律师、中介服务机构等行业资源,请专业人士为民营企业把脉开方,为企业提供融资、政策、法律、信息等有效服务,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,引导转型升级、聚力创新发展。二是成立镇江市总商会经济服务中心。依托经济服务专委会和专业化服务机构,用市场化的手段成立总商会经济服务中心,帮助企业开展政策咨询、项目申报、评估认证等专业服务。三是加强部门对接合作。积极践行“亲”“清”要求,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平台,加强与市发改委、经信委、科技局、商务局、工商局等经济部门联系,建立合作机制,整合资源,为我市民营企业发展增添助力。市工商联将针对“亲清暖企行动”中企业反映的重点问题,会同经信、科技等部门,联合金融、法律、服务机构、新闻媒体等单位,开展“一企一策”的现场办公,推动“亲清暖企行动”落到实处。

  3、聚力创新发展,助推民企“转型出关”。一是加强人才服务,开展高校专家镇江行活动。围绕产业转型升级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与市科技局、镇江新区、高新区等合作,邀请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考察镇江民营企业,为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服务,帮助企业思想更新、技术创新。二是推动双向开放,提升民企国际化水平。与市外办、市商务局等部门合作,帮助企业申请APEC卡,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,参与“印度周”等活动,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三是加快融合发展,主动融入“宁镇扬一体化”。推动宁镇扬商会合作机制,加强与南京、扬州工商联联系,引导有条件的民企强化产业对接,抓住宁镇扬一体化战略发展机遇,积极参与区域发展建设。

  4、引导民企参军,推动军民深度融合。一是开展军民融合调研。以成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为契机,了解省内外军民融合的发展现状,学习先进地区的理念和做法,  为市委、市政府建言献策。二是推进“民参军”。加强与上级工商联、市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合作,加强“民参军”政策培训,引导企业参与军品研发。推荐企业参加《军民两用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及产品推荐目录》,缓解军民双方供需信息不对称的现状,激发军品市场的生机与活力。三是促进“军转民”。适时探索军工技术成果再研发转民用项目,帮助参军民企两条腿走路,消除涉军科研项目投入高、产出周期长资金周转困难等不良因素,使得军民产业真正高度融合。四是加强指导服务。主动与全联、国内知名军民融合产业研究院等联系,争取军方专家考察指导民企,增强镇江新区军民融合产业联盟服务能力,推动有关部门或地区牵头成立“镇江市军民融合商(协)会”。

  (二)法律护企

  1、开展非公领域普法。因“企”制宜,因“会”施策,全年深入商会、企业开展“你点我送”以案说法讲座不少于6场,在会员企业中开展普法知识竞赛,利用工商联微信公众号或会员APP开辟“法律角”专栏,不断加大普法力度,增强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。

  2、完善合作工作机制。围绕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,深化与市法院、市检察院的合作,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,联合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,建立日常联络、信息交流反馈、法律风险预警等机制,促进工作常态化。

  3、建立商会法律顾问制度。以“同心”法律服务律师团为依托,联合市司法局在工商联系统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,力争在市直商会中“同心”律师工作站建立率达100%,提升商会及企业防范风险、化解纠纷的能力。

  4、推进“两走进”工作。全年组织民营企业走进法院、检察院接受教育引导不少于4次;组织法官、检察官走进商会、企业以案说法不少于4次,加强企业与政法部门的互动、交流与沟通,不断提升企业家的法律素养。

  5、探索建立商会调解机制。建立涉及商会会员的常态化纠纷解决机制,在论证可行的基础上,依托工商联、司法部门、“同心”法律服务律师团、知名企业家等成立“市总商会调解委员会”,构建由政法部门指导、市总商会牵头、各商会积极参与的“大调解”格局。

  (三)文化润企

  1、扎实推进以“四有”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按照“政治上有方向、经营上有本事、责任上有担当、文化上有内涵”的要求,促进非公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,鼓励其积极践行“商道酬信”,擦亮“商道酬信”金字招牌, 推动“四信”理念深入人心。通过召开动员会,组织机关干部、各辖市区工商联、基层商会负责人进行学习培训等形式,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从思想上重视、行动上落实,使实践活动真正入脑入心。

  2、持久性开展高层次理论专题培训。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,及时传达党的十九大、省委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,做好每年重大政治活动的宣传工作。推荐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组织民营企业家参加市委、市政府、市政协以及省工商联组织的讲座,同时整合培训资源,指导各商会开展应用型主题培训,与市委统战部等联合举办“青年民营企业家培训班”等专题培训。

  3、深入推进“政商新关系、亲清当模范”主题活动。积极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,指导民营企业创建包含“亲”“清”为内容的企业文化,不断提升企业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。在全市工商联系统开展评选“镇江市十佳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单位”活动,在商会组织和会员企业中开展“政商新关系、亲清当模范”主题征文活动,通过树立典型引领社会文明新风气,进一步推动我市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。   

  4、加大特色、亮点工作和先进典型宣传。做好全市工商联系统的特色、亮点工作的宣传,表彰先进、树立榜样,引领社会正能量。筹划在电视台、报纸开辟专栏,从不同角度宣传镇江民营企业家,扩大社会影响力;利用工商联网站、手机报、公众微信平台等全媒体,广泛宣传我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及非公企业的先进事例,通过树立并大力宣传一批体现时代精神风貌、事迹生动感人的先进典型,坚定非公经济发展信心,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围绕“两聚一高”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、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提高自身素质方面有更大作为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。

    (四)商会帮企

  1、培育组建商会组织。继续加大行业、异地、综合性商(协)会培育组建力度,通过商会组织帮助企业整合资源、搭建平台、提供服务、抱团发展,为其提供坚强组织依靠。全市计划新增8家商(协)会,其中市本级3家。

  2、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。开发会员企业数字化管理系统,通过会员数据共享、发布重要会务信息和企业经贸信息、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动等,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的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,帮助会员企业实现抱团取暖、互惠共赢。

  3、创建“四好”商会。广泛开展以“班子建设好、团结教育好、服务发展好、自律规范好”为主要内容的“四好”商会建设工作,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,全面提升商会整体建设水平和服务会员水平。

  4、加强镇(街道)商会建设。推动出台全市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镇(街道)商会工作的意见》,在政策层面明确镇(街道)商会的作用、地位、职能等,通过镇(街道)商会凝聚团结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,发挥其在服务会员发展和建设新农村中应有的作用。

  5、开展“十大亮点”评选活动。为总结宣传全市各级各类商(协)会在服务会员方面的特色性工作,树立典型、表彰先进,继续开展第二届镇江市工商联商(协)会“十大亮点”评选活动,在展示工商联系统商(协)会风采的同时,推动形成争做服务企业优秀“店小二”的良好氛围。

  二、推动落实

  (一)强化政治责任

  “亲清暖企行动”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,省、市党代会精神的落地生根;事关非公经济发展提振信心、破解难题;事关工商联系统构建新型政商关系,促进工作作风转变。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要深刻认识开展“亲清暖企行动”的重要意义,充分认清肩负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,把开展好暖企行动作为贯彻中央省市部署、助推民营经济发展、提升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,在思想上统一起来,在行动上抓紧抓实。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要在党委、政府领导下,统战部门指导下,科学谋划、精心组织、明确责任、强化落实,形成各级领导亲自抓,全市工商联系统全面推进,所有商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。

  (二)加强组织领导

  市工商联成立“亲清暖企行动”领导小组,统筹活动开展。各辖市区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,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。“亲清暖企行动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2017年度考核重点。

  (三)突出问题导向

  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要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民营企业最关注、反映最强烈的问题。通过暖企行动,详细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属职能范围的事项要积极主动提供帮助和服务;职能以外的事项要收集整理形成报告,及时反映给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,推动政策制定,打通工作落实的“最后一米”。各有关民营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,真实反映企业诉求,向党委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,主动融入“亲清暖企行动”,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建言献策。

  (四)力求善做善成

  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开展“亲清暖企行动”中,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,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,防止走形式、走过场。通过扎扎实实推进暖企行动,力求善做善成,切实解决、协调处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赢得企业的认可,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,为推进“两聚一高”注入新的动力。

  (五)加大宣传力度

  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要加大“亲清暖企行动”宣传力度,及时报送动态信息,大力宣传好做法、经验、事迹、典型。市工商联将对暖企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工商联及商会,通过报刊、网站、手机报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特别是新媒体,进行大力推广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     全市各级工商联、各基层商会要根据本意见精神,结合各自工作实际,制定具体工作方案。市工商联将把开展“亲清暖企行动”作为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2017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、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,加强督促检查,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。各地在暖企行动中的重大问题、重要情况和经验做法,及时报送市工商联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附件:1.市工商联“亲清暖企行动”领导小组名单

        2.市工商联“亲清暖企行动”分组走访企业名单

         3.“亲清暖企行动”问题调查表

     C:\fakepath\暖企行动定稿.doc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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